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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信用社“去合作化”的成因探究及启示 |
蓝 虹1, 穆争社2 |
(1.中国人民大学,北京 100872;2.中国人民银行,北京 10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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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在分析中国农村信用社“去合作化”的演变与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探究了其“去合作化”的成因,论述了政府主导推动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使农村信用社改革成为政府实现特定目标的重要工具,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活动逐步背离合作金融特性,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不完善导致实质上的“去合作化”,“内部人控制”导致农村信用社的商业化经营色彩越来越浓厚,是其走上“去合作化”道路的重要原因。当前,中国要规范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应认真吸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经验教训,遵循合作金融的基本原则,规范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按照“熟人社会”的要求确定农村合作金融的经营地域;政府应尊重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自主管理、自主经营诉求,发挥好外部监管的作用,着力为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遵循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处于初级阶段的特征和规律,稳步发展中国农村合作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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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农村金融改革,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农村信用社,
熟人社会,
内部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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