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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彪
:预售制和现房销售制是商品房销售的两种形式,目前我国以预售制为主,部分地区正在开展现房销售试点。分别从销售对象、隐含风险、融资、商品房价格、价值理念等视角,对商品房预售制和现房销售制进行比较分析,可以发现商品房预售制侧重于交易自由和效率,而现房销售制侧重于交易安全和秩序。选择商品房预售制抑或现房销售制,与城市化进程和规模以及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性和成熟度相关。现房销售制替代预售制是大势所趋,但目前我国宜采用预售制和现房销售制双轨并行的模式,有条件地推进现房销售制。为了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隐患,应进一步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改变目前监管规则零散和效力位阶相对较低的现状,增强法律规范的完整性;对不同类型预售资金实施差异化监管,严格预售资金的发放条件和进度;建立预售商品房市场的准入制度和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压实银行和开放商的主体责任。
2023 Vol. 1 (5): 3-14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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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慰曾
:中国商品房交易经历了从单一化的现售模式到预售与现售并存、预售模式独大的变化。预售模式容易诱发开发商的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现售模式则会间接促成对购房者的隐性歧视和区别对待,由此引发的结构化风险不容小觑。虽然当前社会上对于推行现售模式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是预售模式与部分商品房的烂尾现象并无直接关系。商品房现售模式与预售模式的制度定位与分工不同,共同服务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大局。鉴于房地产企业大规模违约可能将风险传导至银行等金融机构并酝酿系统性金融风险,有必要从制度和机制层面优化商品房交易模式。一方面,当前不宜轻言废止预售模式,而应进一步完善预售模式的违约预防机制和风险化解机制;另一方面,应当明确现售模式的上位法适用依据,完善金融市场融资工具和风险分担安排,引导优质金融资源与优质房地产企业相匹配,促进现售模式在规范化的道路上有序发展。
2023 Vol. 1 (5): 15-23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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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皖宁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管理在发行整体流程中处于核心地位,是事关宏观调节、地区竞争以及存在着多元利益关系交织的问题。当前我国实行的“年度限额管理”模式存在分配额度不能充分匹配地方现实需求、分配额度不足诱发地方政府违规举债和影响债券融资绩效等缺陷和制约。在坚持中央政府控制发债总额的基础上,应当逐步推动“年度限额管理”向“中期余额管理”转化,其实质是中央政府从命令控制型规制向协商合作型规制演进过程中一种过渡或折衷的方案。实施“中期余额管理”的基础在于仍然具有较大的地方政府发债空间,而且契合国际财政制度发展潮流和我国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改革方向,有利于提升地方政府的公共治理水平和债务治理能力,促进形成良性循环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管理机制。
2023 Vol. 1 (5): 24-38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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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 婷,蒲雨琦,韦庆芳,蔡卫星
:作为一种重要的外部融资来源,首次公开发行(以下简称IPO)与企业创新间的关系一直是政产学研各方关注的热点议题。由于潜在内生性问题的存在,既往研究对IPO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因果识别面临着难题。本文从中国独特的股票发行制度出发,利用第十七届发审委严监管引起发审过会率暂时性降低这一外生事件冲击,构造处理组和控制组,采用双重差分方法研究IPO对国内企业创新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IPO对企业创新产出具有显著的促进效应,而过往研究对这一效应存在着高估,并且进一步证实了直接效应和信息环境两项影响机制的存在。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应当进一步改善资本市场制度环境,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功能,持续改善创新型企业上市的信息环境,加强资本市场与信贷市场融资环境建设的联动,支持国内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活力。
2023 Vol. 1 (5): 39-54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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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国莉,刘振伟,张卫国,谭春枝
: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史上重要的制度革新。基于我国2016—2022年A股上市公司数据,采取多时点双重差分模型,实证检验注册制改革对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研究表明:第一,注册制改革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第二,注册制改革能够通过提高企业信息透明度和抑制企业财务风险两个渠道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第三,注册制改革对非国有企业、制造业企业和东部地区企业的融资约束缓解效应更为显著。上述研究结论的启示:应进一步扩大注册制改革的试点范围,降低企业上市门槛,提高融资便利性和灵活性;强化中小企业信息披露监管,提高信息透明度;完善改革配套措施,破解不同类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2023 Vol. 1 (5): 55-69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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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景睿,侯卓君
:基于广东省21个地级及以上市(以下简称“地市”)2011-2020年的面板数据构建固定效应空间杜宾计量模型,考察数字普惠金融与资本存量的适配度对地区居民收入的直接影响及其空间溢出效应。研究结果表明:从直接影响效应来看,数字普惠金融适配度对本地居民收入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这种影响存在滞后性;从空间溢出效应来看,先富地区的数字普惠金融适配度仅对本地的居民收入具有积极影响,对周边后富地区会产生消极的空间效应;从地区差异来看,数字普惠金融适配度对地区居民收入的促进作用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更强。上述研究结论的启示:在享受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红利的同时,要协调区域间数字普惠金融资源的配置,减少中心城市、先富地区对后富地区金融资源的“虹吸效应”;有效发挥先富地区经济增长的“扩散效应”,抑制其“回波效应”,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2023 Vol. 1 (5): 70-85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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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昊泽
:日本普惠保险的发展经历了从以保险商品为中心,到以区域和行业普及为中心,再到以业态形成为中心的演变。20世纪初期,日本以简易生命保险产品快速普及普惠保险,配套设置以国家信用为担保的简易生命保险特别规则。20世纪中期,日本以共济业为中心,形成了普惠保险的区域和行业发展模式,共济规制理念和做法经历了以强调个性到注重共性的变迁。1995年放松保险业规制后,日本在立法层面创设小额短期保险业,经由特别立法扶持行业发展,实现了普惠保险的业态化。目前我国普惠保险处在较快发展时期,快速发展的现实需求与发展模式尚未成型、制度供给有所不足之间存在着矛盾。日本普惠保险发展模式给我国带来的启示在于:普惠保险的发展首先是普惠保险产品的创新,而有针对性的规则设计对保险产品创新具有推动作用;区域和行业互助共济是普惠保险服务面向的两个重点;普惠保险业态形成的关键因素是在保险基础规制统合下实施差异化监管。
2023 Vol. 1 (5): 86-96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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