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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信义义务规范的完善——基于对域外立法与司法案例的考察 |
叶嘉敏 |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上海 200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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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着力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对投资者权益保护尤其是金融机构信义义务的规定却较为笼统,这是我国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信义义务规范还不完善的一个缩影。明确与提升金融机构信义义务标准,对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提高金融机构公信力、降低市场监管成本都大有裨益。完善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信义义务规范,可采取比较法的视角与案例分析的范式,细化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增加适当产品推荐义务与信息说明义务;在充实金融机构信义义务总括性规定的同时,根据资管产品类型与投资者实际情况将信义义务类别化;明确规范民事裁判援引效力,平衡不同类型资管产品的信义义务要求,形成结合金融法律、监管法规与自律规范的差异化、多层次的规范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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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资管产品,
资管新规,
忠实义务,
勤勉义务,
金融消费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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