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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慎推进我国个人破产法的若干思考 |
唐晓雪 |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 10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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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出台标志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的诞生。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给予诚信债务人“再生”机会,有利于市场出清、终结长期悬而不决的债权债务关系,优化资源配置、维护社会稳定。但是同时要看到,个人破产是把“双刃剑”,需要通过审慎合理的制度设计趋利避害。我国个人破产立法宜采严格主义,并将合理平衡债权人、债务人权益关系作为贯穿个人破产制度始终的根本遵循,从而较好地防范债务人恶意逃废债,兼顾债权人公平受偿和债务人“再生”。个人破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立法宗旨的实现亟需建立和完善一系列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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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破产法,
个人破产,
债务免除,
豁免财产,
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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