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金融

访问统计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
在线人数
摘要目录

南方金融

2024年 1卷 12期

刊出日期 2024-12-15

汪 洋,朱盛文,刘腾华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红色金融史,不仅记录了中国共产党在货币斗争中的坚定意志和勇敢行动,还展现了党在金融领域的战略眼光和高超智慧。基于归纳演绎的分析视角,将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红色金融实践经验总结为“四个坚持”:坚持独立自主的首要原则、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基本原则、坚持敢于斗争的核心原则和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原则。建设现代金融强国,应从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一是坚持独立自主,牢牢把握完善中国特色金融体系的主动权;二是面对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以及外部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冲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导向,发扬斗争精神,讲求斗争策略,积极应对来自内外部的风险挑战;三是金融改革要立足人民性,服从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整体需要,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2024 Vol. 1 (12): 3-15 [摘要]( 0 HTML (1 KB)  PDF  (0 KB)  ( 7 )

李子斌,黄春忠,庄明明

以2007-2022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分析社保基金持股对实体企业脱实向虚的影响以及作用机理。研究结果表明:第一,社保基金持股能够有效降低实体企业脱实向虚程度,并且与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呈替代关系,即在未获得产业政策扶持的企业中作用更为明显;第二,社保基金持股主要通过抑制管理层短视、促进企业更好利用实业投资机会、削弱企业实体中介动机三方面抑制企业“脱实向虚”倾向;第三,社保基金持股能够推动企业加大长期资本投资、人力和组织资本投资,同时显著提升企业价值。上述研究结论的启示:在推动实体企业“脱虚返实”过程中,要进一步发挥社保基金等长期资本的引导作用,加大对关键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股权投资力度;发挥社保基金作为长期机构投资者的优势,抑制企业管理层的短视行为;监测评估社保基金持股对推动实体企业“脱虚返实”的效果,及时调整有关政策;协调国家产业政策与社保基金投资政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实体经济稳定。

2024 Vol. 1 (12): 15-30 [摘要]( 0 HTML (1 KB)  PDF  (0 KB)  ( 9 )

高 歌,李秀婷,董纪昌

将同群效应引入地方政府举债动因研究,基于2014-2019年我国249个地级和副省级城市的样本数据,运用空间计量模型开展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第一,同一省域不同城市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具有显著的同群效应,这种效应在经济发展水平相近城市之间表现得更加突出。第二,地方GDP竞赛、人口密度、产业结构升级会强化地方政府举债的同群效应,而地方金融风险上升会抑制这种效应。第三,地方领导干部任期和受教育程度正向调节地方GDP竞赛对城市政府举债行为的促进作用,而干部年龄起到反向调节作用。第四,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的同群效应在中西部地区比较显著,在东部地区相对不明显。保障和促进地方财政健康可持续发展,要考虑设置地方债务的杠杆率警戒线、红线,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机制和干部晋升机制,既要合理运用债务杠杆又要抑制盲目跟风举债,达到稳增长与防风险双重效果。

2024 Vol. 1 (12): 31-44 [摘要]( 0 HTML (1 KB)  PDF  (0 KB)  ( 9 )

骆昭东

为探究中央银行再贷款对银行体系信贷投放的影响,基于商业银行利润最大化决策模型,系统分析了再贷款引导信贷投放的作用机制、最优规模及实际效果。研究发现:商业银行利润最大化下存在最优信贷与再贷款规模,且二者存在稳定比例关系;再贷款能够成倍撬动信贷投放,贷款利率下降、存款利率提升及经营成本下降能增强银行机构对再贷款的使用动机,强化再贷款政策对信贷投放的放大效果;不同银行机构之间的再贷款运用效率差异明显,资本充足率、经营成本、资产配置及主观能动性是主要影响因素。为优化再贷款对信贷投放的引导,建议完善货币和监管政策参数设计,合理设置再贷款规模;加强分类指导,督促银行机构提升成本管理水平与经营效率;基于实际再贷款借用量与理论最大借用量间的差距完善再贷款政策执行绩效量化评估机制。

2024 Vol. 1 (12): 45-57 [摘要]( 0 HTML (1 KB)  PDF  (0 KB)  ( 7 )

左祥宾,付岩岩

证券化是充分挖掘公共数据资产内在价值的重要路径。数据要素“资源—资产—资本”的价值释放过程奠定了数据资产证券化的底层支撑。公共数据的可量化评估及其所涉多方主体的协同保障,使公共数据资产证券化成为可能。现有的公共数据资产证券化业务实践已证明其可行性,但现阶段的实践也暴露出规则不完善、安全保障不足、监管缺失以及定价失真等问题。未来应有针对性地在法治建构方面加以完善,从健全规则体系、完善治理格局、加强业务监管、矫正业务定价等方面综合着力,助推公共数据资产证券化的高质量发展。

2024 Vol. 1 (12): 58-71 [摘要]( 0 HTML (1 KB)  PDF  (0 KB)  ( 7 )

郑晓英,杜 放

在数字时代,由于社会发展与经济形态的共享性特征,共有数据的要素地位日益加强。共有数据具有内容公共性、权利主体多元性、价值指涉多重性等复合特征,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具有强保护需求。在实践中,共有数据面临着价值内容的平衡、技术与法律的张力等复杂难题,传统法律规则无法适应共有数据隐私保护要求。为此,有必要在共有框架中采用类型化思维,以共有数据隐私场景理论为指引,推行差异化隐私保护。具体而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共有数据制定精细化保护策略,在深入理解数据使用具体场景和环境的基础上,依据不同场景要求完善共有数据的创新型保护策略,以期构建一个具有系统性、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共有数据隐私保护框架,在保护共有数据隐私安全的同时,推动共有数据有序流动和价值实现。

2024 Vol. 1 (12): 72-84 [摘要]( 0 HTML (1 KB)  PDF  (0 KB)  ( 7 )

宋 皓

当前,个人数据产权界定面临困境,完全公有化可能侵犯隐私,完全私有化则可能抑制数据公共价值的形成。为此,基于类型化思维,将个人数据分为主体供应数据、主体行为数据、加工衍生数据三大类别,并针对各类型数据产权提出法律保障和制度构建建议。对于主体供应数据,个人享有其准财产权,侧重隐私保护与赔偿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于主体行为数据,可分离其所有权与用益权,产权由个人和企业分配共享,构建主体行为数据公有产权制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对于加工衍生数据,企业独立享有其权益,可引入著作权保护机制为其提供保护,探索著作权和邻接权在数据处理领域的应用方案。

2024 Vol. 1 (12): 85-97 [摘要]( 0 HTML (1 KB)  PDF  (0 KB)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