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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楠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提质升级,需要发挥其优质金融服务业基础优势,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而监管沙盒是在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鼓励开展金融创新的有效手段。中央有关部委大力支持大湾区积极开展金融创新监管试点、探索建设监管沙盒体制,大湾区也有建设监管沙盒的现实需要。大湾区监管沙盒建设既需要解决监管沙盒的可信度、成本、消费者保护、受试主体退出等一般性问题,还需要解决粤港澳三地之间以及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权力与责任划分问题。建议由广东省金融监管机构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监管沙盒的主要实施主体,加强粤港澳三地的区域金融监管协作;中央金融监管机构制定指引性文件、总体把握监管尺度,保留中央的否决权,同时赋予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一定的决策权,将创新监管具体工作的重心转移至地方。具体措施方面,应构建完善的监管沙盒信息披露规则、测试沟通机制、违规投诉机制、风险补偿机制、受试消费者进入和退出机制、测试期间风险控制机制、持续督导机制、互认互通机制、三地沟通协调机制、复合背景人才培养机制和数字监管沙盒机制。
2020 Vol. 1 (7): 3-12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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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淑玲1陈 迎
:金融业是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核心部门之一。金融业对外要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资金支持,对内需要消除或减缓气候风险给其自身带来的不利影响。将对内、对外两方面统筹安排,是金融业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我国亟需健全国内金融体制机制来提高金融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成效,但仍然面临着法律、机制、体系、标准等主要方面的多重障碍。为消除这些障碍,需要通过加强顶层设计来提升金融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统筹协调能力,从信息披露、评估评级、投资和教育四个维度完善ESG(Environment,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体系,以《应对气候变化专项支持目录》为基准分层推进绿色金融工作,同时从实体经济端和金融端探索建立气候“外部性”内生化机制。
2020 Vol. 1 (7): 13-22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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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和,陈增欢
:本文从理论上分析商业银行利用影子银行业务进行监管套利的渠道及其对资产结构变化的影响,然后基于我国上市银行进行实证分析。理论分析表明,商业银行开展的部分影子银行业务与其资产结构存在特定关系,可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放同业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科目余额变化来分析商业银行监管套利的行为特点。实证结果表明,样本银行的上期核心资本充足率对当期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有显著负向影响,对当期存放同业款项有显著正向影响,说明当样本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偏低时,其主要通过票据类买入返售业务规避监管,同时收回之前拆借给同业的款项以使资金回流。上述研究结论的政策启示是:第一,要限制商业银行利用买入返售业务和同业代付业务等渠道将信贷资产出表,弥补监管漏洞;第二,要提高影子银行业务的透明度,及时、准确地统计和披露影子银行业务的规模和具体形式。第三,要建立银行机构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类业务的防火墙,防止影子银行业务风险转移到银行资产负债表内。
2020 Vol. 1 (7): 23-33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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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琳,王鹤洁,翟淑萍
: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构建人力资源驱动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尤为重要。以往研究多以企业高管为研究对象,却忽视了有关员工薪酬的制度安排对创新活动的重要影响。本文以2010-2017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从理论和实证两个视角分析员工薪酬粘性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以及作用机理,研究结果表明:第一,员工薪酬粘性能够显著提高企业的创新绩效;第二,员工薪酬粘性主要通过降低员工离职率、提高劳动生产率这两条路径对企业创新绩效产生促进作用。基于以上结论,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员工是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源泉,企业应建立健全有关员工的薪酬激励机制,以充分调动员工参与创新的积极性;第二,社会要为企业创新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对创新产出的保护措施,加大对创新活动的鼓励与支持;第三,政府应敦促企业完善薪酬政策,在薪酬分配过程中注重对员工的保护和鼓励,从而为完善企业人力资源制度、优化企业创新环境提供有力的保障。
2020 Vol. 1 (7): 34-44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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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天虹,滕米洁
:本文以2009-2018年全部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分析企业持股金融机构对其现金持有行为的影响及作用路径,探讨持股金融机构的三种效应。研究结果表明:一是企业持股金融机构能显著降低现金持有水平,且持有的股权价值占其总资产比重越大,现金持有水平越低;二是企业持股金融机构对其现金持有水平的负向影响主要通过降低企业的投资—现金流敏感度,缓解企业持有现金的预防性动机,表现为“蓄水池效应”,但对资本性投资也存在“挤出效应”;三是企业持股金融机构能提高投资效率、缓解投资不足现象,且持股银行类金融机构更能提高企业投资效率。为进一步引导我国实体企业合理利用与金融机构的股权关联,实现实体行业与金融行业互利共赢、良性发展,本文提出以下建议:第一,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股金融机构以优化其资本配置,健全市场化取向资源配置机制,同时注重加大对民企的金融支持力度;第二,建立和完善金融市场的信用管理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企业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以降低其信贷风险。
2020 Vol. 1 (7): 45-56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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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克丽,闫红悦,翟淑萍
:企业战略是企业为实现长期发展目标而采取的规划和相应的资源配置策略,对企业投融资决策具有重要影响。本文以2009-2018年的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探究企业战略定位对资本结构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一是企业战略定位会对资本结构产生显著影响,战略越激进的公司债务水平越低。二是企业战略越激进,经营风险越高,为避免经营失败而陷入财务困境,企业通常会采取较低风险的财务策略,即减少负债融资。三是企业战略越激进,代理成本越高,管理者与股东的目标不一致程度越高,出于自利动机,管理层倾向于采用低财务杠杆来减轻还本付息的压力,同时为了避免债权人的监督与约束,偏向于采取股权融资。基于以上研究结论,为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如下建议:一是企业战略应与其资本结构相匹配,实施进攻型战略的企业应采用较低的负债水平,以降低进攻型战略带来的高经营风险,减少企业陷入财务困境的可能性。二是企业应建立合理的薪酬激励制度,降低管理层代理成本以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
2020 Vol. 1 (7): 57-68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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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品显
:巴塞尔协议旨在针对国际活跃银行的风险管理状况,按照风险与资本匹配的原则,核定不同信用风险的最低资本要求。这些资本要求可以约束银行过度承担风险的行为,增强金融系统损失吸收能力,从而促进金融系统的稳定。尽管如此,巴塞尔协议也存在阻碍中小银行信贷供给、未充分重视各国金融市场结构特殊性、实施难度较大等局限性。一刀切地实施巴塞尔协议资本要求可能会对部分国家和地区产生信贷抑制效应,增加监管成本和合规成本,给经济增长带来负面影响。在全球金融市场融合不断深化、我国金融对外开放持续推进的背景下,我国要充分考虑自身金融体系的特性,既充分遵循国际规则、保持竞争中的后发优势,又促进金融体系健康稳定发展、保障经济的发展。具体来说:一是要密切跟踪最新监管动向,学习吸收国际先进金融监管理念;二是要充分运用自由裁量权,调整巴塞尔协议资本要求中不适宜我国金融体系发展之处;三是要充分评估合规成本,针对不同类型银行制定差异化监管标准。
2020 Vol. 1 (7): 69-78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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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 翔,曾 力
:面对日益复杂的外部经营环境,追求适度规模、提升经营效益成为农商银行实现高质量发展亟需解决的战略性问题。本文选取国内167家农商银行2014-2018年的数据,采用对比分析方法,从收益增长和成本下降两个维度研究我国农商银行的规模经济效应,并进一步对比分析不同经济发展区域内农商银行的规模经济效应。实证结果表明:从全国范围整体来看,资产规模过大并不利于效率提升;不同经济区域的农商银行,规模经济效应具有明显差异。具体来说,高质量区和要素缺乏区的农商银行,收益增长效率更大;中高质量区和中低质量区的农商银行,成本下降效率更大;中等质量区的农商银行,收益增长效率和成本下降效率都不明显。由此可见,一味追求规模扩张的传统发展理念不适合当前农商银行的发展,农商银行应结合自身实际,寻求适度规模,实现高效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2020 Vol. 1 (7): 79-86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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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熙昊
:明确债券受托管理人义务对于减少债券纠纷、加强投资者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学界对债券管理业务基础法律关系的属性存有争议,“委托代理说”和 “附担保信托说”无法为债券持有人提供全面、完备的保护,而“完全信托说”也难以依托现有法律文本加以阐释。为此,有必要搁置法律属性争议,在既有法律约束的条件下,寻找债券受托管理的最大公约数。债券持有人与受托管理人之间存在信义关系,应对受托管理人课以信义义务。构建债券受托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必要性在于,信义义务能够满足以受托管理人为中心的债券治理模式需求,受托管理人履职过程中的利益冲突无法避免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存在固有缺陷。在信义义务的法律构造上,受托管理人的信义义务需要在债券违约前就被提前激活。对受托管理人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的细化和展开,可以借鉴公司法上董事信义义务的构造方法,以更好地激励受托管理人为债券持有人可支付价值最大化而努力。
2020 Vol. 1 (7): 87-98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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