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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焕平,刘 鑫
:从银行风险承担渠道角度,对数字金融发展影响数量型、价格型货币政策工具的有效性进行机理分析,并基于2013-2021年我国省级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第一,通过银行风险承担渠道,数字金融发展增强了价格型政策的有效性,削弱了数量型政策的有效性,同时缓解了政策传导过程中的风险上升代价;第二,数字金融通过减缓信贷市场摩擦使价格型政策更有效,而替代性融资方式增多则令数量型政策效果打折扣;第三,数字金融在覆盖广度和使用深度两方面对银行风险承担渠道的影响,均促进了货币政策对经济调控的非对称效应以及对银行风险上升的抑制效果的增强;第四,地区间数字金融发展程度、市场化程度以及金融监管力度的差异,导致数字金融对货币政策有效性及银行风险承担渠道的影响存在异质性。上述研究结论带来的启示:要充分认识数字金融创新发展使货币政策实施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有针对性地提高货币政策工具有效性;提高数字金融监管能力,完善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调控协同机制;引导商业银行创新发展数字金融,更好地发挥商业银行传导货币政策中介作用,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 Vol. 1 (6): 3-17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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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 海,王炳霖,吴文洋
:媒体报道是一种外部治理机制,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商业银行的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管。本文将媒体报道和金融监管纳入银行风险承担的研究框架中,分析媒体报道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机制,并利用2010-2020年我国36家上市银行的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第一,随着媒体对银行报道的增加,银行风险承担水平下降,监管压力在其中起到了调节作用;第二,中小商业银行风险承担对媒体报道的敏感性更强;第三,不同的媒体导向和媒体报道情绪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存在明显差异,政策导向型媒体报道、负面报道对银行风险承担的抑制作用更明显。上述研究结论的政策启示:要完善银行监管与媒体监督的联动机制,加强银行负面舆情监测,为风险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提供支持;要发挥好媒体报道对加强银行内部治理及风险管控的积极作用,推动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主动接受媒体监督;要妥善处理媒体监督与再监督的关系,引导各类媒体对银行业热点事件进行客观、公正的报道,提高媒体报道的信息质量。
2023 Vol. 1 (6): 18-32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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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媛,韩 龙
:作为新的金融市场参与者,大型科技公司创新了金融服务提供方式,提升了普惠金融可得性,推动了金融业朝向数字化发展。与此同时,数字平台生态系统引致大型科技公司风险聚集、大型科技公司与金融机构在技术和业务层面高度互联、长尾客群具有天然的从众效应等因素,也决定了大型科技公司有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然而现行大型科技公司金融监管制度在监管对象、监管措施和监管方法等方面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规制需要存有落差。为避免系统性金融风险规制的低效和失灵,有必要将深度介入金融市场的大型科技公司纳入宏观审慎监管范畴,通过强化对大型科技公司技术风险和混业经营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建立大型科技公司监管协同机制、利用监管科技创新监管方式等举措,对大型科技公司的监管路径加以优化和调适。
2023 Vol. 1 (6): 33-45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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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亚飞
:本文通过区分跨境资金流动的差异类型,构建中国宏观金融风险综合指数并利用马尔科夫模型进行风险识别,然后利用TVP-SV-VAR模型研究资本项目分阶段开放进程中跨境资金流动与宏观金融风险间的动态时变关系,挖掘在不同风险状态下,不同类型跨境资金流动的驱动因素差异。结果表明:短期跨境资金对宏观金融风险的影响相对更大,且更易因受到境内外利差的刺激而流动;长期跨境资金流入在缓释宏观金融风险、提振宏观经济方面效果明显;高风险状态下,短期跨境资金流出易出现“羊群效应”,且宏观金融风险易引发金融深化程度上升;中低风险状态下,跨境资金流动受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大。上述研究结论的政策启示:要针对短期、长期资金构建差异化的跨境资金流动管理体系,有效应对异常跨境资金流动冲击;推进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缩减套利空间,减缓短期资金波动;促进国内金融体系建设提质增效,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点风险;稳定国内经济基本面,吸引境外资金流入。
2023 Vol. 1 (6): 46-60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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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雷闪,龚晓敏
:自动驾驶技术已成为现代汽车行业的一项重要创新。自动驾驶系统接管驾驶权将引发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的变化,继续适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抑或另寻风险分散机制成为新课题。目前我国产品责任险无法分散驾驶员责任风险且适用门槛高,制造商企业责任制度构建还不完善且适用条件不成熟,而交强险适用范围涵射自动驾驶汽车,兼顾技术促进和受害人保护,与自动驾驶汽车具有适配性。然而现行立法对交强险的制度规则设计仍停留在传统机动车时代,交强险的事故分项限额制限制了其损害补偿功能的发挥,对投保主体、受害人范围、追偿事由的现行规定难以回应自动驾驶引致的风险场景变化。为应对自动驾驶技术带来的挑战,建议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改用受害人分项限额制,构建汽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与生产者共同投保的二元投保格局,将车上人员纳入保障范围,重订保险人追偿权行使事由,以此促进交强险作用发挥和有效运转。
2023 Vol. 1 (6): 61-71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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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 科
:农村医养结合是一种创新型养老模式,能有效应对老年人医疗服务和生活照顾叠加的需求。国家应当积极承担给付义务,以此推进农村医养结合事业发展。农村医养结合国家给付义务立法是农村老年人医养权利的根本保障。然而,现行农村医养结合国家给付义务的立法存在缺陷,在基地设施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基本服务供给等方面的国家给付义务条款过于笼统,在法律制度供给、组织体系建设、配套程序设置等方面的国家给付义务构造不够完备。下一步,可从目的性和手段性两个方面优化农村医养结合国家给付义务法律体系。一方面,明确国家给付义务的立法指向,厘定其良法生成要义、立法价值取向及规范目标。另一方面,完善具体立法内容,健全手段性农村医养结合国家给付义务规范机制,以切实保障农村老年人医养权利。
2023 Vol. 1 (6): 72-85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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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炜炫
:数字人民币契合了数字经济时代发展的宏观命题,在改变我国法定货币形态的同时,也带来了国家法定货币权力与个人隐私的矛盾冲突。由于数字货币“数据留痕监管”的要求,加之商业银行作为个人信息收集者相对分散且尚无统一的收集标准,数字人民币发行和流通中的个人信息保护面临挑战。对此,有必要构建数字人民币发行和流通中的隐私数据监管制度。在监管主体上,强化中央银行在数字人民币数据监管中的中心地位;在发行层上,明确数字人民币运作中隐私数据的处理规则,构建完善的原始数据查阅和脱敏数据申请制度,并执行数据最小化原则;在流通层上,统一规范商业银行的隐私政策条款,根据数字人民币钱包分级规定商业银行收集个人隐私的范围。此外,在技术上,可以引入新兴隐私增强技术,提升央行数据安全治理能力,提高数字人民币发行和流通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水平。
2023 Vol. 1 (6): 86-99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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