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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鸽
基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形态论的基本原理,可以得出数字经济在生产力发展以及生产资料依据上符合马克思对新经济形态出现的论断。具言之,生产力标准是马克思视域下经济形态的核心要件,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数字经济因其虚拟性、跨域性的特质,在革新分工协作方式、改进经济管理方式以及促进上层建筑发展三个方面极大地发展了生产力、改变了生产关系;生产资料是新经济形态的根本划分依据,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可复制性、非损耗性的占有特征以及“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的生产特性带来了生产资料的革命。因此,需要结合当代的经济现象对马克思的经济形态论加以扩展,发挥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批判力量,关注数字经济形态当中的消费异化、劳动异化、数字鸿沟等问题;将马克思经济形态论作为一种批判性思想,妥当解决数字经济出现的新问题,助推经济社会的发展。
2024 Vol. 1 (10): 3-15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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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百合
马克思经典理论当中的资本“一般”与“特殊”研究方法,是分析数字资本属性与特殊形态的科学框架。数字资本具有传统资本的增殖性、运动性、竞争性和风险性,且其运作过程仍符合马克思的资本生产过程理论。数字技术的科技革命是数字资本“特殊性”出现的根本原因。数字资本在剩余价值生产、分配以及劳动方面具有过去资本形态所不具备的一些新特征:在剩余价值生产方面,数字资本引发剩余价值生产的形式变革,形塑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关系的新逻辑,促进形成社会大生产的新形式;在剩余价值分配方面,数字资本在分配过程中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和隐蔽性,分配逻辑催生了其他资本无法孵化的新产业并进一步加剧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的矛盾;在数字劳动方面,数字资本导致劳动者主体地位日益丧失,造成“泛娱乐化”的隐蔽剥削,加剧数字鸿沟对人的片面化。结合数字资本的双重特征,要强调数字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共有属性;顺应生产关系变革趋势,制定合理的发展策略和运行规则,以抑制数字资本的负面效应,促进实现共同富裕和劳动解放。
2024 Vol. 1 (10): 16-32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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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贤
以2013-2022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探讨供应链数字化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供应链数字化可以有效提升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主要作用路径为供应链数字化促进创新产出、提升商业信用和降低企业间协作成本,进而提升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且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提高供应链集中度均能强化供应链数字化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作用。建议着力提升供应链数字化水平,充分融合企业数字化与供应链数字化,并推动供应链各环节信息共享与协同合作,更好促进企业降本增效、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2024 Vol. 1 (10): 33-45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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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福萍,梁博涵,商梦亭
基于高层梯队理论、烙印理论和战略领导理论,分析高管环保背景对企业ESG表现的影响及作用机制,并以2011-2021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第一,高管环保背景能够显著提升企业ESG表现,而且对环境和社会责任表现的促进效应强于公司治理表现;第二,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管理创新是高管环保背景促进提升企业ESG表现的重要作用渠道;第三,对于非国有产权、高内部控制、高市场关注以及高环境规制的企业,高管环保背景对企业ESG表现的促进作用更加显著。基于上述分析,要引导企业增强高管团队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注重发挥具有环保背景高管的作用,积极培育企业ESG文化,提升绿色创新能力,强化ESG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以此增强国内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024 Vol. 1 (10): 46-61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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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课题组
创新联合体是新时代背景下激发创新活力乃至赋能新质生产力涌现的重要抓手。本文通过梳理创新联合体建设的导向逻辑,指出创新联合体建设应重视形成高科技生产力、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并重点关注“新供给—新需求”平衡。进一步地,基于政策协调和资源整合、技术和知识共享以及投资周期回报矛盾等视角,系统总结创新联合体建设实践中面临的难点,以及国有资本平台介入对于缓解前述矛盾的重要性。在国有资本平台支持创新联合体的战略思路架构上,创新性地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出发,为国有资本平台赋能创新联合体进而促进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发展建构了体系框架。最后,从培育新型劳动者、应用高技术劳动资料、拓展宽口径的劳动对象以及推动更高水平的生产力要素协同匹配等角度,就国有资本平台服务创新联合体建设提出具体的对策建议。
2024 Vol. 1 (10): 62-73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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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明昱
我国数据安全治理面临“知情-同意”机制失衡、安全保障义务履行不足等挑战,传统法律规范和技术手段难以应对复杂的数据安全风险。数据安全保险作为一种兼具经济补偿与风险治理功能的市场工具,能够促进完善现有治理体系,支持企业应对数据泄露、网络攻击。但数据安全保险在发展中也存在着法律制度不完善、产品设计不合理、道德风险突出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从数据安全技术性和规范性特征出发,数据安全保险介入数据治理的路径:通过强制性与自愿性保险模式相结合的策略覆盖不同主体需求;构建经济激励与法律规制并行的综合性投资机制,破解信息不对称与道德风险问题;根据应用场景明确保险承保范围,设计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同时协调统一化标准与个性化需求;建立与市场协同的多元治理体系,为数字经济的稳健、高效发展提供保障。
2024 Vol. 1 (10): 74-86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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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天翔
高频交易(HFT)是自动化算法在资本市场的产物,如何对其进行有效规制已成为证券监管面临的一个迫切问题。不同于传统交易工具,高频交易算法在功能、责任与价值上均非中立。基于技术中立原则的法律规制策略并未触及算法本体,难以有效因应高频交易的结构特征。传统的规制方案不仅在逻辑上难以证立,而且在功能上存在着规制角度受限、规制链条断裂、规制效果欠佳等局限性。因此,应当超越技术中立的思维定式,构建一套覆盖事前预防、事中应对、事后救济的全流程高频交易算法监管方案。事前预防规制以本体性治理为基础,嵌入“算法伦理”理念指引,采用算法分类分级管理模式,完善“算法合规”制度体系;事中应对规制以反身性治理为框架,有效构建高频交易算法的动态性、合作性与程序性支柱;事后救济规制以敏捷性治理为逻辑,回归过错归责模式,衔接错误交易撤销制度。
2024 Vol. 1 (10): 87-100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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