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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寿保险信托的模式选择与规则配置——兼论《保险法》第31条的修改 |
王旭升 |
(兰州大学法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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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人寿保险信托发展不畅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的两种实践模式都存在效力问题。在分离模式中,投保人担任的信托委托人主体不适格,信托合同无效;在聚合模式中,信托受托人欠缺法定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既往的理论研究与市场调适大多在适法框架内提出解决方案,最终仍然无法彻底消除效力障碍。事实上,聚合模式效力困局的成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31条对于保险利益主体范围的限定并非不可突破。法学理论讨论和比较法上保险利益从纯粹身份关系扩展到特定商事关系的立法实践均表明,保险利益主体扩展到人寿保险信托中的受托人具有合理性。为此,未来修法时有必要在现行《保险法》第31条之中增补人寿保险信托受托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同时在其信托与保险两端建构相应的配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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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保险法,
信托法,
人寿保险,
保险信托,
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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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伟群,方 乐.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海外投资政治风险及防范——以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为切入口[J]. 南方金融, 2021, 1(9): 78-87. |
[2] |
张叶东,王智伟. 家族信托破产隔离功能滥用的法律规制——兼议信托法和个人破产制度的协调[J]. 南方金融, 2020, 1(8): 92-99. |
[3] |
明朗朗. 信托受益权质押担保的制度审思[J]. 南方金融, 2018, 1(6): 88-98. |
[4] |
胡文韬. 刍议我国保险消费者求偿权保护[J]. 南方金融, 2018, 1(2): 75-84. |
[5] |
武 晋. 我国家族信托的法制困境与破解对策[J]. 南方金融, 2018, 1(1): 92-100. |
[6] |
刘 佳. 我国慈善信托登记:现实困境与制度变革[J]. 南方金融, 2017, 1(4): 84-89. |
[7] |
丛彦国. 股权信托合同法律问题研究[J]. 南方金融, 2015, 1(5): 92-98. |
[8] |
吕铖钢. 信托受托人行为异化论[J]. 南方金融, 2015, 1(1): 8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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