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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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金融

2019年 1卷 1期

刊出日期 2019-01-31

张永东

:在国内信用债市场刚性兑付被打破、违约风险事件逐渐增多的背景下,建立信用债违约预警模型对机构投资者具有重要意义。从资产、收入、利润、现金流、资产和资本结构等五个维度,设计基于企业债务规模匹配性的财务预警特征变量体系,并采用ADASYN过采样算法,人工合成“新”的均衡化样本数据,构建信用债违约风险AD-Logistic预警模型,克服由于非均衡信用债样本所带来的违约样本分类预测精度下降的难题。样本内交叉检验和样本外检验的结果表明,AD-Logistic预警模型在预测信用债违约风险方面具有较好的识别效果,并表现出较高的稳定性。基于AD-Logistic预警模型的信用债风险监测工具已在金融机构实务中得到了应用,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9 Vol. 1 (1): 5-14 [摘要]( 0 HTML (1 KB)  PDF  (0 KB)  ( 274 )

邓 伟,陆 敏

:运用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2008-2016年的数据,以股价同步性代表股价信息含量,分析股价信息含量对公司研发活动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股价信息含量越高,即股价同步性越小,则研发投资对股价的敏感性越高,研发专利越多。进一步研究发现,股价信息含量对公司研发活动的积极影响在融资约束较小、管理者经验较少以及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较高的上市公司之中效应更为显著。为推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促进上市公司积极开展研发活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一是要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提高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建立更加公开、透明的资本市场;二是要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畅通企业融资渠道,减少融资约束,为高新科技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提供资金支持;三是要积极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提升资本市场信息收集和输出能力,进而提高市场信息效率水平;四是要培育投资者金融素养,帮助投资者提升信息采集和处理能力,使投资者成为畅通资本市场信息传播的重要主体。

2019 Vol. 1 (1): 15-27 [摘要]( 0 HTML (1 KB)  PDF  (0 KB)  ( 251 )

汤建洋,黄东风,姜 薇

:本文基于契约参照点理论,以2010-2016年A股上市企业为样本,研究高管薪酬激励、内部薪酬差距与企业信息透明度之间的关系,主要得到以下结论:一是适度薪酬激励有助于高管增强责任意识、积极治理企业,从而促进提升企业自愿信息披露水平;二是高管内部薪酬差距与企业信息透明度之间并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倒U型关系;三是不同产权性质下高管薪酬、内部薪酬差距对企业信息透明度的影响存在明显的差异性。相对于国有上市企业而言,民营上市企业通过薪酬激励能够更有效地提升企业信息透明度。由上述研究结论可以得到以下启示:一是要完善符合企业运营特点的高管薪酬分配制度,健全企业高管薪酬正常增长机制,制定合理的企业高管内部薪酬差距安排,形成对企业高管的长效激励机制,通过适度薪酬激励来增强企业高管主动改进企业治理的意愿和责任心,促进企业自愿信息披露水平的提升;二是要完善国有企业高管市场化薪酬制度设计,建立健全企业高管薪酬激励长效机制,在国有企业高管限薪背景下,为了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水平,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制度安排要另辟蹊径,可将高管部分薪酬激励与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水平及履行社会责任状况挂钩,以更加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安排促进国有企业信息透明度的提升。

2019 Vol. 1 (1): 28-39 [摘要]( 0 HTML (1 KB)  PDF  (0 KB)  ( 297 )

何 斌,刘 雯

:本文基于2010-2017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数据,运用面板回归模型,实证分析在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影响下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与股价崩盘风险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一是从时间维度来看,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股权质押与股价崩盘风险关系具有时变非对称性影响,若不确定性较高则股权质押显著加剧风险,若不确定性较低则股权质押并不必然带来风险;二是从个股横截面角度来分析,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股权质押与股价崩盘风险关系具有个股异质性影响,受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影响较大的上市公司进行股权质押更容易引发风险。上述研究结论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一是要减少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我国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注意保持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政策的协调,充分考虑经济环境的复杂性和企业融资结构的特殊性对资本市场的影响,避免由于经济政策调整与市场存量风险之间的共振而带来新的增量风险。二是要减少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培育企业持续融资能力的影响,避免政策多变使得市场主体产生预期超调,从而对企业持续融资和正常经营带来较大的负面冲击。

2019 Vol. 1 (1): 40-48 [摘要]( 0 HTML (1 KB)  PDF  (0 KB)  ( 265 )

张沛莹,冯照晴,金 俐

:基于2016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运用多值处理效应模型,实证分析生育数量对女性工资收入的边际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第一,生育数量的增加会显著降低女性工资收入;第二,生育一孩对女性工资收入的负向边际影响比二孩更大;第三,生育数量对女性工资收入的边际影响存在显著的地域差异、城乡差异和产业差异,对东部地区、城市、第二产业从业女性工资收入的负向影响远高于中西部地区、农村、第三产业从业女性。基于上述研究结果,为进一步优化人口政策,提高生育水平,缓解人口老龄化压力,一是要运用育儿补贴、个税抵扣等方式,提高对进入劳动力市场的育儿女性的补助水平,减轻女性养育子女的经济负担;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女性的平等就业权利,使女性不会因为生育而被迫离开劳动力市场,同时为女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支持;三是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的作用,加强育儿女性的劳动技能培训,帮助其保持一定的职业技能、在哺育期结束后可以更快地回归劳动力市场;四是在制定人口政策时应格外关注生育一孩的女性,例如延长一孩生育产假及陪产假时间,给予更高的育儿补贴和个税抵扣,以降低未生育女性的经济压力,从而提高我国一孩生育数量;五是考虑到生育对不同女性群体工资收入的影响程度存在差异,要针对不同地区、城乡和行业的女性群体制定差异化的生育保险政策。

2019 Vol. 1 (1): 49-57 [摘要]( 0 HTML (1 KB)  PDF  (0 KB)  ( 278 )

蔺 鹏, 孟娜娜,马丽斌,马英杰

:基于系统动力学模型,描述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耦合互动机理,并运用复合系统协调度模型和2006-2016年数据实证检验金融创新子系统与科技创新子系统的耦合协调及协同联动效果。主要研究结论:2006-2016年京津冀区域金融创新子系统有序度具有明显的顺周期特征,科技创新子系统有序度则在整个阶段呈现良好的上升态势;但两个子系统的耦合协调度仍处于低水平并且呈现出周期性波动,区域金融与科技协同创新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推动京津冀区域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有机联动和协同演进,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注重区域金融协同创新的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有效整合区域金融资源和科技资源,健全金融和科技协同创新联动机制;二是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的融资结构,增强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科创型企业的能力,提升金融创新支撑科技创新的效率;三是推动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应用金融科技,促进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和有机联动,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科技要素流动性。

2019 Vol. 1 (1): 58-68 [摘要]( 0 HTML (1 KB)  PDF  (0 KB)  ( 261 )

朱 荃,韩 刚

:盘活企业存量资产、降低企业杠杆率是推动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的两大初衷。但从实际状况来看,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盘活了企业存量资产,然而在降低企业杠杆率方面却收效甚微,反而有异化为企业加杠杆融资工具的风险。究其原因,收益权类资产支持证券无法降低企业杠杆率,而大部分债权类资产支持证券不能满足“真实销售、破产隔离”的要求,属于“伪资产证券化”。更深层次的矛盾在于,我国资产支持证券市场尚处于早期培育阶段,存在着基础资产质量不高、信息披露不足、投资者的数量和多样性偏低、市场流动性较弱、中介机构对基础事项的参与度偏低等问题,市场各方参与者的利益博弈促使发行人在资产证券化产品中普遍采取内外部增信措施。为了更好地实现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的应有功能,建议审慎界定基础资产的负面清单,严格执行准入标准;优化市场投资者结构,积极引入并壮大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者;完善市场交易制度安排,提升市场流动性;完善产品信息披露机制,督促中介机构强化尽职调查和产品持续管理;建立权威的第三方估值体系,为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定价和市场交易提供参考。

2019 Vol. 1 (1): 69-74 [摘要]( 0 HTML (1 KB)  PDF  (0 KB)  ( 258 )

高 明

:地方政府是一类特殊的信用评级对象。本文以国际经验为鉴,对地方政府信用评级方法及评级结果质量检验方法进行总结和梳理,并就完善我国地方政府信用评级机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评级机构一般基于地方经济状况、地方财政状况、地方政府债务、地方政府管理与治理效率、主权因素与体制框架五个方面评价要素,对地方政府信用级别进行评定。信用评级结果的质量可从准确性和稳定性两个方面进行检验。评级对象的实际违约风险与评级结果相符程度越高、观察期内评级对象信用级别发生变化的概率越小,信用评级结果的质量也就越高。为了完善我国地方政府信用评级机制,要推动评级机构积累、完善信用评级数据库,提升评级透明度,探索可操作性较强的评级质量检验方法,规范评级行业发展,引导评级机构以投资者服务为核心、不断提高评级质量。

2019 Vol. 1 (1): 75-81 [摘要]( 0 HTML (1 KB)  PDF  (0 KB)  ( 263 )

潘小明,屈 军

: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助推客户金融服务需求模式演变,呈现出移动化、场景化、智能化和定制化的特征。为了顺应客户金融需求模式的演变,我国商业银行实施渠道管理变革,探索推进物理网点专业化、场景化、集约化和智能化转型,加大线上渠道建设力度,强化渠道整合与统筹管理。从当前的挑战以及未来的演变趋势看,客户行为变迁使得银行传统渠道管理面临经营管理定位缺失、渠道脱媒压力上升、数字化转型进度缓慢等一系列问题和困难。商业银行需要更加积极地应对,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加强渠道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明确商业银行渠道建设的定位,打造适应金融服务需求模式演变要求的渠道服务体系;二是推进存量自有渠道转型,多措并举提升渠道服务效能;三是大力开拓新兴业务渠道,不断提升渠道综合服务能力;四是同步构建和完善适应全渠道管理的配套机制,进一步增强新时期商业银行渠道管理能力。

2019 Vol. 1 (1): 82-91 [摘要]( 0 HTML (1 KB)  PDF  (0 KB)  ( 260 )

曹明哲

:动产抵押权和动产质权竞存的优先顺位在理论研究与实践中素有争议。按照担保物权设立时间先后的观点忽视了以公示作为前提。抵押权和质权竞存时应以取得对抗力的时间先后确定优先顺位,对于《物权法》第188条中的“善意第三人”应作扩大解释,采取“善意恶意不区分说”。先抵押后质押时,如果抵押权未登记,则质权应优先于抵押权,质权人无论善意还是恶意均属于不得对抗的“善意第三人”;先质押后抵押时,质权应优先于抵押权,即使抵押权已完成登记。因此,《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第206条“依完成公示的先后取得优先顺位”的规定是合理的。但是,从立法技术上看,将《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第205条和第206条对担保物权的竞存规则统一规范更为妥当,也更加符合国际示范法的发展趋势。

2019 Vol. 1 (1): 92-99 [摘要]( 0 HTML (1 KB)  PDF  (0 KB)  ( 2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