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金融

访问统计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
在线人数
摘要目录

南方金融

2019年 1卷 12期

刊出日期 2019-12-28

李思敏

:我国对外开放正从器物层面向制度层面转型升级,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也正在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这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新机遇,也是金融业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推进金融制度型开放有利于提升金融对外开放水平,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有利于促进国内金融体制改革,有利于我国金融业更好地融入全球金融体系。自贸试验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自成立之初就强调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具有制度型开放的“基因”。我国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的进程充分体现了制度型开放的理念、精神,使得金融开放向制度层面纵深推进,助力从规则、标准、管理层面上打造开放型金融体系的“升级版”,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自贸试验区谋划金融开放创新,要围绕制度型开放的要求,在更高起点上支持和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实施更加便利的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探索金融创新领域的中国方案、中国标准,构建对标国际高水平的金融营商环境。

2019 Vol. 1 (12): 3-7 [摘要]( 0 HTML (1 KB)  PDF  (0 KB)  ( 227 )

郭文伟,周 媛

:本文以我国大陆各省(市、区)为研究对象,使用Fare-Primont指数法测算全要素生产率以衡量经济增长质量,进而构建空间面板模型来分析杠杆结构、债务效率对经济增长质量的影响机制及其空间溢出效应。研究结果显示:第一,近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增长质量呈先升后降的趋势,东部地区经济增长质量最高,西部地区次之,中部地区较低。第二,整体来看,高杠杆率对经济增长质量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分区域来看,中部和西部地区高杠杆率的影响比较显著,而东部地区的影响不显著。第三,不同部门的杠杆率对经济增长质量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政府部门高杠杆率的影响比较显著,而居民和企业部门的影响不显著。第四,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提升经济增长质量。上述研究结论表明,不同部门的债务效率与负债风险是存在显著差异的,债务风险的本质不在于杠杆率的高低,而在于杠杆结构的错配以及由此引起的资源配置效率下降。为了促进经济高质量增长,要进一步实施结构性去杠杆,降低地方政府债务,尤其是要缩减地方城投债的规模,防控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务;同时优化企业债务资金的配置,采取措施保障优质民营企业、创新型企业的融资需求,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率。

2019 Vol. 1 (12): 8-21 [摘要]( 0 HTML (1 KB)  PDF  (0 KB)  ( 267 )

杨佩娟,陈少凌

:近年来关于中国经济“脱实向虚”质疑不断,本文基于中国资本市场板块数据,运用配对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检验与GARCH-in-Mean模型,分析金融部门与实体部门间的收益溢出效应、风险传导机制与宏微观因素的作用,研究发现:第一,金融部门对实体部门有显著的收益传导及溢出效应,但实体部门对金融部门的反向影响较小;第二,金融部门与实体部门之间的风险联动存在相互渗透、相互传染,容易导致风险过度集聚并造成系统性金融风险;第三,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及财政政策会增强金融部门对实体部门的收益溢出效应;第四,企业采取扩张性的投融资决策会加剧实体部门对金融部门的依赖程度,扩大金融部门对实体部门的收益和风险溢出效应。上述研究结果的启示:第一,引导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有效发挥活络经济的作用,助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第二,建立金融部门与实体部门的风险防火墙,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的集聚和传染;第三,保持宏观政策稳定性,提高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服务实体经济的针对性;第四,增加实体经济的内生发展动力,引导实体企业聚焦主业、提高经营质量,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019 Vol. 1 (12): 22-32 [摘要]( 0 HTML (1 KB)  PDF  (0 KB)  ( 210 )

刘 佩1张 鑫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障政策,旨在为老年人提供养老保障,但养老金收入也会对家庭的资源配置产生影响。为探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子女为父母提供代际转移的影响,本文基于2008年、2011年以及2014年中国老年健康影响因素跟踪调查(CLHLS)社区数据,使用倾向得分匹配方法和Tobit两部分模型进行实证研究,结果发现:第一,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会显著降低老年人收到子女代际转移的概率,但对老年人收到子女代际转移总额不会产生显著影响。第二,对于未缴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老年人而言,如果已经获得代际转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会提高其获得代际转移的金额。第三,对于已缴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老年人而言,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降低了其收到的代际转移净额。上述研究结果表明,在我国家庭的代际转移支付中,利他动机的影响大于交换动机的影响。为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高老年人风险保障水平,增加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提出如下对策建议:第一,在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时需要考虑养老金对转移支付的挤出效应,可以适当提高养老金水平以抵消挤出效应带来的负面影响,避免出现老年人获得养老金之后反而经济状况恶化的情形;第二,加强财税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居民参加商业养老保险,可以采取抵扣所得税、给予财政补贴等方式,减少居民参与商业养老保险的成本,进而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2019 Vol. 1 (12): 33-42 [摘要]( 0 HTML (1 KB)  PDF  (0 KB)  ( 236 )

乔海曙,粟亚亚

:本文基于“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的全国基线调查微观数据,研究投资者的创伤经历对家庭资产选择的影响。结果表明:投资者遭遇意外伤残或重大疾病、亲人去世以及失业经历对家庭是否持有股票、狭义风险资产、广义风险资产以及持有风险资产份额有着显著的负向影响,但是离婚经历的影响并不显著;子女去世对家庭资产选择的影响是持久的,但意外伤残或重大疾病、失业经历的影响会随着时间流逝逐渐消失。上述研究结论表明,投资者的金融风险偏好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在个人特有的生命历程中被不断塑造。本文研究结论对提高家庭的金融市场参与度、引导家庭合理配置金融资产的政策启示:第一,鼓励家庭合理参与金融市场,应同步推进公众心理健康建设,促进心理弹性发展,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第二,金融发展与社会稳定相辅相成,在发展金融市场的同时,应大力发展医疗保障机制,构建适用于失独家庭和老龄化社会的社会支持系统,健全失业保障制度,织密筑牢社会安全网。

2019 Vol. 1 (12): 43-53 [摘要]( 0 HTML (1 KB)  PDF  (0 KB)  ( 209 )

俞业夔,洪 昊

:新古典经济理论认为,国际资本应从发达经济体流向发展中经济体,但现实情况更接近卢卡斯悖论的描述,即资本从欠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并且呈现双向流动的特征。本文基于价值、价格和制度三因素分析框架,建立国际资本跨区域双向流动的理论模型,并使用Probit模型对全球六大经济区域进行实证分析和比较。研究结果表明,第一,无论是直接投资还是金融投资,均存在国际资本跨区域双向流动的情形。第二,直接投资的资本流动主要受价值因素的影响,在发展中经济体更为显著;金融投资的资本流动主要受价格因素的影响,在发达经济体更为显著。第三,不同制度成本的叠加效应会对资本流动的类型及方向产生不同的显著影响,由于发达经济体制度成本更低,因此总体上呈现资本净流入的现象。上述研究结论对我国进一步扩大金融对外开放、优化外汇管理机制的政策启示:一是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吸引境外金融投资;二是适当放松跨境资本管制,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三是加快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步伐,扩大人民币使用范围和深度。

2019 Vol. 1 (12): 54-64 [摘要]( 0 HTML (1 KB)  PDF  (0 KB)  ( 203 )

刘 程

:证券交易所处于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的最前沿,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基于沪深证券交易所公布的问询函件数据,从上市公司股价崩盘风险的视角,实证研究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监管的有效性。结果表明:第一,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显著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股价崩盘风险,并且问询函数量越多,其风险抑制效应越明显;第二,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可通过改善公司信息披露、提高投资者信息解读能力、发出风险预警信号三个影响渠道,降低股价崩盘风险;第三,从不同类型问询函的异质性效应来看,资产重组问询函对股价崩盘风险的抑制作用最为显著,其次是财务报表问询函,其他问询函的影响相对较弱。上述研究结果表明,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制度在提升资本市场信息效率、维护股票市场平稳发展、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切实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此,建议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督促其严格落实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投资者披露财务报告、资产重组及其他重大事项;坚持和完善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制度,推动监管措施的创新,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问题的一线监管。

2019 Vol. 1 (12): 65-75 [摘要]( 0 HTML (1 KB)  PDF  (0 KB)  ( 218 )

杨 哲,黄 迈

:线上金融服务渠道正不断消除城乡间的“数字鸿沟”,但农村线下金融服务渠道依然发挥了重要的支农惠农作用,尤其是以惠农服务站为代表的农村社区银行新模式,在资产投入、运营成本等方面较县域物理网点和行政村代理服务点具有明显优势,促进了金融资源在城乡间流转,是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完善和构建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商业银行在拓展农村市场、建设农村金融服务渠道时,要细分金融需求层次,针对不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采取差异化发展策略;丰富金融服务渠道建设模式,深入挖掘客户不断增长的金融需求,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创新个性化金融服务和差异化金融服务,推动县域金融服务水平全面提升。针对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的新模式和新趋势,监管部门应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加强金融服务渠道建设,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加强对惠农服务站这种农村社区银行新模式的监管和引导,在加快推广惠农服务站新模式的同时防范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

2019 Vol. 1 (12): 76-83 [摘要]( 0 HTML (1 KB)  PDF  (0 KB)  ( 254 )

方 彦

:《公司法解释(三)》对股权代持中实际出资人显名化进行严格限制有一定的合理性,一是现行《公司法》已将公司资本实缴制变更为认缴制,行为人获得股东资格应以股东名册等登记文件记载的内容为准;二是商事外观主义和公示公信原则要求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具有股东资格;三是实际出资人显名化可能会损害公司的人合性与其他股东的信赖利益。然而,现行规定也存在违背私法自治原则、对实际出资人权益保护不足、法律规定不甚完备、司法解释较为模糊、无法适应现代公司资合性不断增强的现实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实际出资人显名化路径,保障投资者利益,建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则:第一,公司章程对股权代持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若公司章程未作规定,且其他股东知晓实际出资人存在并未提出异议,则实际出资人可直接取得股东资格;第三,若其他股东不知晓隐名股东存在,则实际出资人获得股东资格的程序应参照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的规则。

2019 Vol. 1 (12): 84-91 [摘要]( 0 HTML (1 KB)  PDF  (0 KB)  ( 208 )

杜佳佳

:杠杆收购本身是价值中立的收购方式,但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的投机色彩较浓,引发了杠杆收购的负外部效应,暴露出杠杆收购过程中的多重风险,一是收购资金杠杆率较高且结构复杂,二是杠杆收购的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及时或者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三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难以得到保障,部分投资者的利益受损严重。在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体系下,对杠杆收购进行法律规制面临较大困难,一是我国尚无有关杠杆收购的实定法内容,除专门性规定缺失外,具体融资形式的监管制度也有待完善;二是杠杆收购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现行规则未体现杠杆收购的特殊要求;三是对杠杆收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足,民事救济制度乏力。为了充分发挥杠杆收购的资源配置功能,同时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建议构建杠杆收购的整体规制框架,完善杠杆收购融资工具的具体监管规则;优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根据持股目的设定差异化的信息披露义务,适当减低收购信息披露义务的触发点;加大对杠杆收购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对潜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有效震慑;畅通杠杆收购的民事救济途径,帮助中小投资者摆脱弱势地位,保证其利益损失及时得到偿付。

2019 Vol. 1 (12): 92-100 [摘要]( 0 HTML (1 KB)  PDF  (0 KB)  ( 235 )